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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属零部件汽车配件电镀对电镀锌质量要求具体有哪些要求呢?
零部件电镀前的质量要求
电镀前的要求:
1、镀覆前零部件应清除油封,清除油封后零部件表面应无油污、油漆、金属屑及机械加工划线的涂色等多余物。
2、 待镀零部件应无机械变形和机械损伤,无氧化皮、斑点、凹坑、凸瘤、毛刺、划伤等缺陷。
3、 凡设计规定有配合要求的零部件,镀覆前必须留有镀覆层厚度的工艺尺寸,并应100%按工艺文件规定进行尺寸检验验收。
4、凡需要镀覆的螺纹件,应按GB197及GB5267.1附录E及所选镀覆层厚度留有足够的余量。
5、焊接件应无多余的焊料和熔渣,焊缝应经喷砂或其他方法清理,焊缝应无气孔和未焊接牢固等缺陷。
6、接收时应在光线充足或人工照明良好的条件下目视检查其待镀零部件外观,必要时可用3~5倍放大镜检查。
7、待镀的钢铁零部件应消除残余应力。
8、经热处理后的零部件应进行表面清理,不允许有未除尽的氧化皮和残留物(如盐、碱、型砂及因热处理前零部件表面未除尽的油污所致的烧结物等)。
9、锻件、铸件、焊接件、冲压件或原材料带有相应技术标准所允许的缺陷时,可接受镀覆。但因这些缺陷所造成的镀覆层缺陷,不作为镀覆工艺质量缺陷。
10、待镀的零部件必须装箱或采用专门的工位器具。表面粗糙度值Ra≤0.8um的和精密零部件,应装入专用包装箱内,分别包装,以免在转运过程中损伤零部件及零部件发生锈蚀。
11、镀后需进行破坏性试验的产品,当批量较小或其形状不适合,或价格太贵,应须带有与零部件相同的材料(同炉批),相同的表面粗糙度,相同的热处理状态,几何尺寸相近的工艺样件或试片。数量按试验的项目和抽样数量要求确定。试样也可以采用同批中机械加工尺寸超差的报废零部件代替。
12、其他镀覆要求,应先与工艺部门商定,并制定双方统一的技术验收规范。
零部件电镀后的质量要求:
1、电镀后的关键工序
去氢:电镀加工过程易在镀层和基体金属的晶格中渗氢,产生氢脆,危害极大。为消除氢脆,一般采用镀后加热(200~250℃,时间 2h)处理,使氢气逸出。该工序对弹性材料、0.5mm以下的薄壁件及机械强度要求较高的钢铁零部件是必不可少。 Q/BS-JS-NS-001—2017(A0) 5
钝化处理:为提高锌镀层的耐蚀性能,镀锌后必须进行钝化处理,使锌层表面生成一层稳定性高、组织致密的钝化膜即铬酸盐转化膜。 目前国内采用的钝化处理工艺:彩色钝化、白色(蓝白)钝化、黑色钝化、五酸草绿色钝化等。
外观质量要求:合格品应清洁和无损伤,在主要表面上不应有明显可见的缺陷,其镀层外观要求不允许缺陷 镀层结晶均匀,细致,钝化膜完整、呈光泽色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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